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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已經有點麻痺


不得不承認經過幾天下來
再看到相關的後續發展
我的情緒起伏已經不那麼激動
我還是會氣會憤怒會不滿
但我也保有了那一點的理智


是阿
就是理智
在這件事情爆發之後
也有一些人跳出來聲援國中生
他們也是喊著要保有理智
不要一昧地抨擊怒罵


就像如果今天法官在面對這樣的案件
即使他再怎麼憤怒
也不可能判決那些國中生多嚴重的處罰
因為他還是要理智地承認
他們是未成年的青少年
還是受著少年福利法的保護
還可以有不夠成熟的藉口


又或者一向主張大愛的證嚴法師
如果他知道了這樣的事情
也一定還是會秉持著大愛的精神
去寬恕那些國中生
給他們可以改過向善的機會



我講這些絕對不是要替他們說話
對我來說
我絕對不可能原諒他們
絕對不可能永遠不可能
在我剛開始看到新聞之後
我早就用言語殺了他們幾千次幾萬次
所以我不可能會去原諒他們


但是如果仔細想一想
我們一直這樣不滿一直這樣抗議
到最後我們想追求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不停地辱罵那些兇手的目的是什麼
是呀
我們都恨不得他們最好是以死償命
但別忘了
現在的社會是不可能讓他們被判死刑的
因為他們是
國中生




其實我們應該把焦點慢慢地轉向另外一面
藉由這次事件的爆發
真正地對社會大眾對政府喊話
不是要嚴厲地逞罰那些兇手
而是要大家正視虐待動物的問題
像這樣的案件每天層出不窮
幾乎天天都會有動物被虐待被棄養
街上的流浪動物也越來越多
要怎麼做才能真正避免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有人會說
自己都養不活了幹嘛還去管動物的事情阿
或者說
拜託,現在動物有需要那麼好命嗎
說真的
講這種話那就永遠不要養狗養貓
最好是連朋友都不要交
一輩子就這樣孤單下去最好


但那是不可能的
地球上本來就是各種物種組成的
我們人類已經運用那麼多的資源
為什麼連愛護其他物種這點小事都做不到
憑什麼人類可以做萬物之靈
可以把自己當作最高等的生物
可以這麼不屑一顧那些小動物


動物法訂定的效果在哪裡?
我一點都看不到
一直不斷發生動物被虐待
就是因為沒有嚴厲的法律去規範
人類根本就不害怕
就像這次的事件來說
火燒小狗的事情多麼惡劣多麼可怕
但是兇手是國中生
又能給他們多嚴厲的逞罰


所以要杜絕這樣的情況發生
就真的要好好思考
要怎麼訂出一個法則
一個就算牴觸到其他法律也能給犯人相當程度逞罰的法律
我覺得這是台灣目前該重視的事情之一
免得到了國際間
讓其他國家發現我們台灣竟是如此的殘忍


難道就不能主動做個好榜樣嗎?
就不能做一個讓別人稱讚的好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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